簡易辦文用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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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公文
教育部A09000000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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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國立臺灣大學A09510000Q含附件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
發文字號: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2378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
附件:發布令、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(附件1附件2,附件3)
主旨
​「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90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
  1. 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  1. 二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,電話:(02)7736-7826。
正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副本:
113/05/1314:13:57
本校簡易辦文
聯絡人
劉利娜
聯絡電話
(02)33665932
密等及解密條件:
收文日期:113年05月13日
收文文號:1130044373
來文摘要
​「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​​
113/5/23
第1頁,共2頁
來文摘要
處理利用辦法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90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簽辦意見
​旨揭辦法係針對涉性別事件之不適任人員通報、查詢處理利用。文擬陳閱後上網公告,文存查。
處理方式
上網公告。
公告方式
  1. 一、指定分送:國立臺灣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、國立臺灣大學考訓組
  1. 二、登載於本校首頁校園公告
公文流程:【線上簽核公文】任免組→人事室→任免組
第2頁,共2頁